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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ruary 24

    人生三段论

    王国维(1877—1927)在《人间词话》中谓人生之三境界,第一阶段为"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即所谓孤冷独依、无处觅知音;第二阶级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即所谓心有灵犀、若有所归。第三阶段,"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即所谓大隐隐于市是也。

     

    此又让我想起另一个描述人生三阶段之语。第一阶段为"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此一阶段是人生开始之际,对待万事万物纯粹从感性的角度出发,心存理想与浪漫情怀。第二阶段则为"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经历过童年、少年,人生转入愁苦阶段,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万事万物与人本无相关,但由于人心苦闷,所以看到一切仿佛都变了。所谓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第三阶段即谓"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在经历了一系列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之后,终于明白了所有的是是非非原来起于一心。若心里通透,万物均晶莹轻巧。若心里窒碍,则万物俱寂灭。在纷纷扰扰之后,终于看透世事、参透尘缘。再也没必要纠缠、再也不必要刻意。人生本空无,何必执意之。于是,放下妄念,自净其心。仿佛又回到了赤子之时,眼睛也明亮,耳朵亦慧聪。看到的山,还是山;而水,还是水。但这时的山与水,却与第一阶段不同。

     

    我又想起丹麦哲学家齐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55)的对人生三阶段的著名论述。他说人生的第一阶段为"美学"阶段,即所谓对世间万物充满"真"的追求。人们用一双好奇的眼睛打量着这个世界,怀着善良的心,关注着每事每物。第二阶级为"伦理"阶段,即所谓对"善"的追求。人们开始对各种行为做出判断,并希望自己能够达到至善,获得高尚的道德评价。同时,对恶亦有所察觉。然而,无论是对真,还是对善的追求,其结果是让人知道自身的有限,以及人的不足。因此,第三阶段则为"宗教"的阶段。宗教即是对至善、至美、至真的追求。它是让人能够克服不足、缺陷的解毒剂。

     

    齐克果后来更被奉为存在主义的祖师,其所谓不无道理。我时常想,人生的第一阶段往往是"感性"至上,因为这个阶段尚处懵懂无知,待人接物自然不假思索,更难以明了事物背后之深意。而对于长辈先哲之言,往往难以理解,故不接受。甚至还会离经叛道,无所不为。而第二阶段则为"理性"。因为在经历过种种事情之后,终于明白大人的良苦用心。并初涉世,对于世途险恶,略有所知。在这个阶段,智力、脑力也开始健全完备。因此,开始用理性的能力思考、行为、判断。并开始明辨是非,知道善恶美丑。很多人往往就至于这个阶段。而最高阶段则为"悟性"阶段。所谓"悟性",也就是体验。这就是一种境界,一种心灵的直观。非是感性的"五官",理性的"脑力"。体验与境界是一种超越。有个故事说,老和尚与小和尚过河,看见漂亮女子无法过去。老和尚不假思索背着漂亮女子过去。并且若无其事,一切如常。小和尚目瞪口呆,不知所措。过河以后,小和尚就问老和尚,"何以能背女人过河?"老和尚答曰,"吾已经放下了,尔为何不能放下?"

     

    人生之境界,实则需要慢慢修养得到。此正如程朱理学中所谓的"工夫"。然而,阳明心学与禅宗,却主张顿悟。仿佛只要此时明白,自然会见于行为。此种说法有点类似于苏格拉底的"知识就是美德"的德性伦理。然而,我往往怀疑这种说法。知识与行为之间,总是差了一步。从"是"能推出"应该"吗?

     

    然而,有人说,如果不能从"是"推出"应该",那是因为没有真正达到"是"。换言之,如果真正知道"是",就会在行动中体现出来。譬如说,如果人真正明白救人的道理,就自然去救人。我很不同意。更不同意孟子所谓的"怜悯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意的人性论,往往夸大了人在善恶行为上的主动性。所以只要保存人性中的善的一面,所谓"善养浩然之气",就可以行善。实际上,是这样吗?

     

    后来,天主教传教士来了。更不同意这种看法。儒家所谓的"率性之谓道",即将人性善当作所有伦理行为的基础。因此,儒家的修养论是主张保存与涵养。而实际上,这种软弱无力的道德说教,对于现实中的种种恶行来说显得苍白无力。传教士即主张"克性之谓道",即要克除人性中的恶的一面,才有可能实现善的良知良能。

     

    存在主义神学家蒂利希(Paul Tillich,1886-1965)在其著作《存在的勇气》中,亦提到了一个著名的"三段论"。其谓上古人对"本体"的存在充满忧虑,中世纪的人对"道德"上的存在充满焦虑,而现代人则对"精神"存在充满忧虑。所以古代人尤其是古代的哲学家很关注世界的来源,万事万物的构成。诸如水元素说、火元素说,以及四元素论等等。所以中世纪的人特别关注罪与恶。诸如各种道德说教、宗教教化等盛行。而现代人则对精神的空虚、无意义,甚为关注。

     

    中西方对人生"三段论"的讨论,实际上有某种相似性。然而,康德认为人生的两大重要的事情是"头顶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理律令"。此即仿佛宋明理学中的"天理"与"人极"。而康德注重宗教的"他律",儒家则过分乐观人的"自律"。

     

    在我看来,"他律"往往是一种"习惯"的力量。还需要转换成"自律"来施行。只不过,在"他律"的控制下,人往往失去了自我。但过于依赖自律,往往会对恶束手无力。所以,道德与宗教的力量需要结合在一起,方可大行其道。

     

    而从某种角度看,宗教实际上就是道德,而道德就是宗教。中世纪及以后的基督教,慢慢就变成了道德力量。直到现在,基督教在西方人的道德中的影响极大。而儒家本来只是一种道德说教,但从董仲舒以后,慢慢就有了宗教的行为(尤其是仪式)。儒家士大夫很明白,仅仅依靠说教还是不够的,于是通过各种宗教活动,如祭祖、敬天、祭孔等等,来强化道德内容。只不过在打到孔家店之后,儒家的影响不断式微。儒家没有如西方基督教那样,或如道教、佛教那样,成为一种宗教保留下来;但儒家的某些道德内容,却依然流淌在华夏子孙的血液中。

    February 16

    花女

    莫说豆蔻年华如丝

    缠绕在镜子中的喟叹自怜

    莫说有人懂得在这个大千世界里

    芳草萋萋与明月夜短松冈

    十娘的宝箱

    是否能够拂动门楣上的风铃

    千里长江是否厌倦了神女颦眉

    桥下春波是否还会有娇影惊空?

     

    是否会有白衣小生叩门而入?

    悱恻故事是否还会继续?

    就这样吧

    花已经败了,花已经开了

    明天是否在今天之后

    今天是否永远不会停止

     

    美人蕉轻摇着腰肢

    月季涂抹了腮红

    百合略施胭脂

    正远远等待那刻骨铭心的一刻

    瑶琴也臌胀着弦子

     

    在风掀帘的时候,

    轻轻的说一声:

    "画眉深浅入时无?"

    February 15

    市、县委书记和明清知府、县权力之比较zz

      (这篇文章于前年发表于香港某刊物上,今日找出来再看,不胜唏嘘)

        

      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曾总结县委书记腐败现象,原担任过安徽阜阳市委书记的王某,在副省长的任上折戟沉沙,他治下的各县县委书记接连出事,故有媒体如此总结。今日已可以看到这一现象在市委书记这级官员身上同样适用。近期先后有市委书记出事,原湖北省襄樊市市委书记孙楚寅被逮捕后,他经营多年的襄樊浮出了许多陈案,一位三年前跳楼自杀的少女高莺莺,尸体被武警和公安抢夺,强行火化,不能不让人产生诸多联想。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一位酷爱文学创作的官员,正在一个全国级的散文会议上慷慨陈词时,被有关部门带走,他在郴州的一些事也随之曝光。

     

      本来,县委书记和市委书记只有级别之差,他们权力运行方式是相同的,因此"县委书记现象"也罢,"市委书记现象"也罢,本质上是一回事,都源于他们自己的辖区内几乎掌握了绝对的权力。

     

      古代有一句民谚:"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说明县令、知府这些"百里侯"权力之大,对草民具有极大的伤害能力,但和今日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相比,知县和知府只是小巫见大巫,他们掌握的资源、运用权力的自由度远不如今日的书记。

     

      一、名实不符带来的混乱

     

    安徽前几年和最近发生的两件有意思的趣事,颇具象征意义。

     

      几年前曹操的老家亳州市(县级市)的书记举行阅兵式,将全县穿制服的公务人员集中在一起,供他检阅,此错误法无明文惩治,最后他因贪渎被判刑。前不久寿县县委书记离任,当地官民在仿古的城墙前打出横幅:"欢送英明领导李某某离开寿县。"很显然,亳州市委书记想体验的不过只是一场"回避"、"肃静"开道的 为官威风,寿县的官吏也无非在恢复送"万民伞"的传统。但他们的作为却为什么那样扎眼呢?直给人"僭越"、"逾制"的感觉?除了我们对这类人的政治智慧表 示怀疑外,我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今天我们这些执掌一方的县委书记、市委书记,他们的名实发生混乱,因此他们的行为很难有一种刚性的标准来界定,一切存于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中。

     

      比如,古代中国尤其是明清,以礼法治国,什么样的官员有什么样的规格,有明文规定,祭天、阅兵是天子的专利,父母官离任时老百姓送万民伞,绝对不能用颂圣的语言。如果犯了规矩,那是大罪,所以所有的人都能遵循。

     

       而今我们所处的国家政治上的定义是"人民当家作主",官员不论级别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但实质上各级官员都掌握着远迈前辈的权力。如此以公仆之名掩 饰父母官之实,必然会带来名实的混乱。县委书记阅兵,本来是一种帝制时代地方官显示威风的心理作祟,但可以解释为检查一下本县执法队伍的精神风貌,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欢送英明领导"本来就是"万民伞"的变种,照样可以解释为官民之间的鱼水深情。

     

      通俗地说,古代的知府、知县所穿的官服,所 乘的轿子,都有正式法规进行规定,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但这一切对宣称代表先进的执政党来说,在表面上、口头上必须作为"封建落后"的制度和文化加以批判 和摈弃,而在实质上、操作层面上,这类规矩又改头换面顽强地生存下来,比如官员的安保规格、用车标准、副部以上的官员才能配备秘书等规定。对种种"僭 越"、"逾制"的行为不能堂而皇之、援引法规进行惩处,因此地方官员各方面"超规格"屡见不鲜,而乡镇政府也敢照着天安门城楼盖办公楼,县、市也能盖一个 带华表和仿照金水桥的大广场。

     

      这些冲突根本原因是执政者的言行矛盾、表里不一、名实不符。所有的官员,如何把握这些官场艺术而不自取其祸,完 全靠政治智慧和为官经验,而没有类似大诰的东西可以参照,相反,党章规定每个党员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从这个"逾制"的现象就可以一斑窥豹,如今的政治场上 运行,潜规则的力量比任何一个朝代还要大,显规则和潜规则之间的鸿沟也远甚前代。

     

      二、官员选拔之对比

     

      汉代的小吏的升迁路径是很宽的,他们可以做到两千石大员,自唐代有了科举制以后,对县级以上的官员,资格有了严格的规定。这样有利有弊,弊端是仕进途径太过于严格,一些有本事的基层小吏,由于科场失意,只能沉沦于底层,心生怨愤或者完全靠蒙蔽官员、敲诈百姓为生存之道。但科举制延续千年,对政权稳定利大于弊,这种严格的资格考试至少杜绝了地方政治权力掌握世家手中,避免官宦和富商子弟靠关系和金钱,随意进入官场。以明清为例,出任知县的大多是新科进士,知府以及更大的官员,大多从知县级别的官升迁上去的。很少一部分声望很高而幸运的生员和举人,可以通过"拔贡"、"大挑"的方式进入仕途,担任县令这样的中低级官员,但程序异常严格。因此,除了现代宪政制度下的选举,科举应当是程序相当公正的官员选拔形式-----而民选为主的宪政制度下,也是选票和考试相结合,地方主要首长是选举,大多事务官是通过考试的"科举"产生。科举之路是很艰难的,举人以上(包括举人)的功名一律通过考试,很难恩荫。它的好处是通过考试手段打破个人、家族对权力垄断,除了皇帝以外,其他的职位都是开放的。"父子五进士、祖孙三尚书"之类的家族毕竟是异数。海外史学家何炳棣通过研究 得出结论,明清社会阶层构造具备相当的流动性,明代进士中出身三代平民之家者占总数一半,明清550年间,三品以上能享有"荫"的特权家族的子弟所占进士尚不足总数百分之六。因此我们看《红楼梦》中因军功起家的贾家,高层权力斗争固然加速其败落,但几代子孙,少有人通过科举仕进,那么这样在政治地位上吃老 本的大家族也必将慢性衰亡。

     

      反观我们今天,县委书记、市委书记这类在政治结构中非常重要的职位,其标准说起来要求非常之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个人品德都得出众,但这些标准是虚的,可操作性不强,唯一的刚性标准:他必须是执政党的一名党员。因为根据宪法那张纸上的定义,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而执政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所以担任地方党委要职的人,理论上讲不需要什么资格,谁都可以当。一旦没有严格的准入资格之限制,谁能担任那个职务,则名堂就更多了。如果是真正的选举政治,州长、县长亦没有更多的资格限制,只需常居当地的成年人,选票来决定一切。但一旦不凭严格的考试取得资格,而选民的选票又不起作用,那么通过非正常方式取得官职的"备选人员"基数大,门槛低,那么出身世家、父母当过大官的子弟,或者手中有钱的人,取得市委书记、县委书记这类职位的可能性,比明清时代的官宦子弟、富商子弟容易多了。过去的捐官,多是候补资格,而且被正途出身的看不起。如今没有 "正途"、"别途"之分,大家都是上面提拔的。近些年来,对官员的学历,组织部门有所要求,但我们知道,今日取得大学文凭的难度和古代科举是不能相比的,尤其各种党校的文凭也管用,即使此条途径被堵死,在官学一家的今日,官员在职取得博士学位也不是难事。

     

      有人会问:现在公务员考试不是也很严格么?但公务员考试选拔的是科级以下的官吏,付处以上的不必通过统一考试,可以直接任命。试问,今日各在任的县、市委书记,几人是通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进入仕途?公务员考试反而给我的感觉是:做小吏资格要求很严,做县处级以上的官员,则不需要很严的资格考试。

     

      如此既不民选,又不考选的选官方式, 类似魏晋时期的"察举",靠大官推荐,出现了"举孝廉,父别居;举秀才,不知书"的可笑局面。这样各地就容易产生大大小小的权力家族,比如原阜新市委书记王亚忱,执掌该市十余年,影响无处不在,退休后还威风凛凛,他的女儿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儿子是市公安局刑侦队队长。

        

      三、授权方式之对比

     

      授权方式和官员选拔方式是一对孪生体,授权方式深深地影响着选官方式。

     

      中国帝制结束之前,有两种授权方式,这两种授权方式的权力来源是一样的:"受命于天","君权神授。"

     

      在秦统一六国之前,是真正的"封建","封建"时期是分级授权方式。

     

      周朝分封了许多诸侯,授权给他们,他们在自己的封地里,又授权给各大夫。授权以后,诸侯只要尽到一定的义务,如岁贡、出兵勤王。(所以楚子贡包毛不入,其他诸侯就有理由讨伐他,幽王烽火可以戏弄诸侯。)天子只维持诸侯之间的公共秩序,不要自行攻伐,而中央政府几乎不管内政,因此在自己的封地里,诸侯和大夫俨然一个小国王,他们自行征税,自行聘请官吏。许倬云在《从历史看组织》形容西周这种"分封众建"的关系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关系。但这种分级授权形式时间 一长,就有一个弊端,会产生弱干强枝的政权结构,分公司实力大了,不把总公司放在眼里。周室衰微,诸侯争霸。

     

      秦以后,行郡县制,影响至今,所 以老毛说"千年犹行秦政制"。许倬云说:"秦朝设郡县,等于不设分公司,而是成立办事处及其代理人,直接向中央负责,地方官的成绩,都是直接向中央政府报 告。"这种授权是直接授权,权力只有一个来源-----皇帝。知县、知府、巡抚、总督,他们官职有高低,但彼此没有隶属关系,都是朝廷命官,都是皇帝授权。知县听命于知府,只是权力运行的程序而已,目的都是为了替皇帝,替朝廷办差,知县的权力并不是知府给的。因此,明清政府最低一层的首长----知县都是朝廷任命并考核的,清朝皇帝接见新任县令,就是一种象征意义上的谕示:你只对朕负责,你的官印是朕给的。因此,当时下级虽然也得奉迎上级,毕竟天下之大,朝廷对信息的掌握是有限的,得罪上司会十分麻烦,但毕竟自己的乌纱帽不是顶头上司直接给的,顶头上司只有参劾、保举和协助吏部考核之权,知县对知府、知府对巡抚的人身依赖关系并不十分强烈。

     

      如今的县委书记、市委书记权力从何而来?如何授权?是分级授权还是直接授权?是,也不是。因为整个政权的权力来源既非受命于天,也非来源于宪政体制下的选票,而是靠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这类政治口号式的自说自话。因此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的权力来源、授权方式也是非驴非马的混合形式。

     

      按照宪法,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权力是通过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由公民授予的,但各级人代会又必须在执政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那么实质上就是,任何一个行政辖区内,最高权力是由当地党委的一把手掌握。-----中国现实的政治,就是不折不扣的一把手政治。

     

      那么,党委的一把手,也就是说县委书记、市委书记,谁给他授权?从理论上说,根据党章,他是由该县、该市党代会选举产生的,由该行政辖区全体党员授权给他,这看上去近似于一种民选形式,来源于选票。但实际操作中,都是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上级党委开会,上级党委一把手拍板决定的,可以说,真正的权力是上级党委,说白了就是上级党委的一把手授予的。这样的授权方式又是比较尴尬的,因为他用以下向上授权之名(党代会选举),行以上向下授权之实(上级的党委任命)。按照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原则,那么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在责任上同样和权力来源那样名实不符,名义上向选举自己的全体党员乃至辖区全体公民负责,实质上只要对给自己乌纱帽的某几个人或某一个人负责。

     

      民主集中制,在学理上就有某种难以解释的矛盾,权力既然集中了,又何以体现民主?"与中央保持 一致"更多的时候只能是一种口号式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兑现。因为人家完全可以以子之矛,功子之盾,既然你说权力来自人民,那么以本地的民意为名和上级特别是中央讨价还价又如何呢?你还不能理直气壮地像帝制时代的朝廷那样对所有的命官说:你们的权力都是皇帝给的,干得不好,皇帝就可以收回你们的权力。

     

      这种实质上的分级授权,其效能还不如郡县制的直接授权。因为中央只管省一级干部,省管地市一级干部,地市管县一级干部,县管乡镇。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只要将能直接影响他职位的某个人伺候好,就行了。其他更高级别的管理层,对他鞭长莫及。而今我国行政级别(此行政是广义的行政,因为各地党委书记才是真正广义上的行政首长)又是中国历史上层级最多的,有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行政效能在中间环节稀释、变形更加容易发生。

     

      四、权力大小与监督机制之对比

     

      分析了市、县委书记和知府、知县的授权方式,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今日之市、县委书记的权力远远大于古代的知府、知县。

     

      地方首长手中的权力我以为首推人事权。在上文已经分析过了,明清时期知府、知县乃至更高的布政使或巡抚、总督,其在辖区内没有自由的人事权。他们辖区的知县,包括自己周围入品的僚属,如同知、通判或县丞都是由朝廷任命的,他可以参劾、保举而不能直接任命或罢免。而今的市、县委书记对低一层次的官员,如市委书记对市委市政府各局、办,各县区正副职,县委书记对乡镇及县各局官员几乎有绝对的任免权,甚至自己同层级的其他官员,包括各常委、政府的正副职、法院检察院院长,虽然由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但该层级的党委一把手个人的意见相当重要。再加上现在的官员职数,四套班子加起来,可能数十倍于明清时期,明清一个县正八品以上的官员有几个,今天一个县付处级官员又有多少?

     

      分析至此,我们就能知道为什么现在买官、卖官之风如此之盛。古代包括明清两朝也有卖官鬻爵之事,但卖官之权,全国都集中于吏部。而今每个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如果想卖官,都能做到,而且官员的职数远远多于古代。卖官既然操作起来更方便,可卖的总量更大,那为什么不卖呢?而且卖的是别人"寄存"在自己那里的东西,得到的利益却属于个人,多合算的买卖。

     

      除了人事权,今天的市、县委书记对社会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的干预力度也远胜于古代知府、知县。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长期是个农业社会,知府、知县守牧一方,其守牧二字可看出其有无为而治的一面,治民之术,我国传统上是儒法、黄老兼用。《明史。职官志》载:"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请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休咎,地利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免之。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 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

     

      可见知府多是宏观调控,知县作为亲民之官,管理的事务很实,但有限。无非是赋税征收、劳役差派、讼狱治安以及一些公益事业。古代中国县以下是乡土自治,以宗族为核心的民间自治力量很强大,知府、知县只要保境安民,替朝廷如数收税就行了,至于老百姓自己怎样生产、生活,没必要太多过问。

     

      现在的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在其辖区,可谓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除了当地的驻军他管不了,其他还有什么事他不能管,不想管的?人事大权、行政事务、司法活动,乃至人代会这样名义上的民意机构,都归他的领导。由于现在的经济水平远非古代农业社会可比,国有企业的投资、运行,民营企业的存活、重大公共项目建设,都可以直接插手。从落马的市委书记、县委书记的案件分析,这些人除了卖官牟利,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插手重大建设项目,官商勾结大谋私利。今日中国经济繁华远非古代可比,市、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也远非古代知府、知县可比,那么其以权谋私的空间自然比古代的同级官员大得多。

     

      讲到权力,自然不能不说监督和问责机制。从秦朝设御史大夫开始,两千年帝制时代,除了皇权之 外,其他的权力都有明确的监督机构给予监督-------至于监督的效果,因时代而有差异。明清两代,对地方官的监督机制是比较完备的,明朝多太监弄权, 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太监作为皇帝的私人,游离于帝国文官监督体系之外,明朝监督分两个序列,中央六部是给事中,地方各省为御史道,合称"科道",清承明制。明朝十三行省共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由都察院管理,查纠各地方官。其级别并不高,正七品,和知县一样,但威权重,一旦外出则是代天子巡察各地,称巡按(明朝御史外出巡查,加总督、巡抚、经略、总理、巡视等名衔,清代总督、巡抚已成为地方实职。)《明史。职官志》言:"而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辨之。"传统戏曲里面,那些新科进士,最牛气的是点了"八府巡按",到各地后,地方府、县官见到他们十分恭敬。所以《玉堂春》的王公子,才可能巡按山西时,救下了和自己有个N夜情的美眉苏三。

     

       当然,这种监察权仅仅是皇权的派生,如果皇帝昏庸,他们照样不能很好地行使监察权,明熹宗魏忠贤当权时,被残害的杨涟、左光斗等官员大多是监察官。但帝制时代有一个好处,这江山的"产权"明晰,有非常明确的产权人,即皇帝,江山是自家的,不是特别昏庸的皇帝,谁也不会由得地方官胡折腾。尽管我们教科书上说明清两代政治黑暗,但仅仅是晚期,大部分时间内朝廷对知府、知县一级的官吏还是有着较严密的监督体系,地方政治不至于一败涂地,否则两个朝代的寿命加起 来也不会有近600年。

     

      由于明清两代的监察权在中央,一个七品的御史照样敢查纠地方大员。今天比起明清两代,似乎监督、问责机制更加健全,有党委纪检部门、政府监察部门、司法的检察部门,还有所谓代表民意的人大监督。看起来四管齐下,但既不能真正启动民意程序对市委书记、县委书记进行弹劾、罢免,全国如此之大,中央又不能直接监督他们,他们所能接受的是同级和上一级的监督。同级监督几乎不可能,人大主任由书记兼任,纪委书记、检察院长、监察局长又是自己的下属,谁敢监督他?那么上一级监督部门呢?最能对贪渎市、县委书记发生监督效能的也确实只能是上级监督部门,可正如上文分析那样,市、县委书记是分级授权,对他职位发生关键影响的是上一级的党委一把手,两人中间并没有设置隔离墙,下级党委一把手一般说来是上级一把手信得过的,除非他在上级的党委一把手心中失宠,或者上级一把手换人,或者由于说不明道不白的权力斗争,或者因为有上级一把手也替他挡不住的外力-----比如更高级别的专案组介入, 县委书记、市委书记才可能出事。十年前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说过一句话很精辟,大意是官做到地厅级,几乎就没法监督了。

     

      现在的体制下,可能起点作用的是新闻监督,但本地新闻媒体也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之下,异地监督现在又被打压,新闻监督的空间在当下更加狭窄。

     

      明清两代不许在家乡五百里内做官之类的回避制度实行得不错,全国的知县、知府都由朝廷的吏部统一分派,一个知县大多在离乡很远的外地做官,有三年大计这种吏部和都察院联合举行的考核方式,而且流官的调任、升迁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避免了一个知府或知县盘踞一地特别是和家乡的各种势力发生关系。而我们今天的市、县既非真正的地方自治,由选票产生本地的行政首长,又不是明清那种官僚体制下普遍地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回避,因为是分级授权,官位由上一级任命,大多只能在本省范围内交流市委书记,本市范围内交流县委书记,无非是在邻市、邻县做官。所以辽宁人王亚忱能在辽宁当许多年的市委书记,湖南人李大伦在湖南,湖北人孙楚寅在湖北任一个市的市委书记多年,能不在当地盘根错节、只手遮天么?

     

      今天我们虽说明清时政治上腐败,但具体分析对地市、县一级的行政首长的管理,今天又比明清两朝做得好吗?

        

     

      结语:体制不改,必然会产生市、县委书记"土司化"

        

      现在我们如果往前走一步,能在宪政体制下,由选票来选拔市、县一级的行政首长,自然就有民意机构对他们实行全天候监督,他们即使贪渎,也很容易暴露在阳光下。要么我们退一步,回到明清时代那种,府、县主官都由中央委派、考核、调任,也能一定程度避免现在的市委书记、县委书记权力失控的现象。问题是我们既不敢往前进,又不能往后退,正处在两头不靠的中间状态。市、县委书记只要搞定一两个关键人物,贪渎的风险就很小,这样下去,一些市、县委书记就很容易变成当地为所欲为的"土司"。制度不改革,仅仅靠"权为民所用"这类道德说教是起不了真正作用的。而毛时代,搞一场接着一场政治运动,使官僚层处于动态之中,一定程度可能避免地方官"土司化",但社会成本太高。

     

      从某种意义上讲,"土司化"的流官比明清时代真正的土司还可能肆无忌惮。因为土司是世袭的,为子孙后代计,还不敢对治下臣民太严酷,会尽量避免杀鸡取卵的短期行为。而掌握巨大权力的市、县委书记,在监督失灵时,有人可能会把治下的每一寸土地 都当成公共牧地,只求眼前收割,哪管日后荒芜。

     

      那么出路在哪里?其实每个对世界潮流有所体察的人,都不难知晓答案,在此我就没必要赘述了。

     

       2006年7月20日于北京平乐园

    和尚之间的争讼

    别以为只有世俗人才会有争讼,那些看破红尘、身居方外的高僧大德有时亦不能免俗。近世佛教多有此事。近览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清初僧诤记》等,知天童密云圆悟、汉山法藏、木陈忞、继起弘储、费隐通容、牧云通门等之间的争讼,实则令人侧目。

     

    费隐为明末四大高僧之一。但因木陈忞撰《天童塔铭》对其极不信任。而木陈忞对汉月法藏之弟子继起弘储十分痛恨。木陈忞还邀请钱谦益为《天童塔铭》作序,而钱谦益明言汉月之禅,为"世间三妖"(其中还有"西人之教",即天主教)。其目的昭然若揭也。

     

    实际上,费隐、木陈、汉月均是天童弟子,临济宗之重要传人。正因清初江浙佛教之盛,为争夺势力、名声,僧人之间派别森然。因继起将海盐金粟寺"密云弥布"之牌匾撤下,而换上自书之"亲闻室",木陈忞大为恼火。牧云亦著《牧云五论》攻击继起。继起著《淑泉集》,木陈即著《新蒲绿》。

     

    木陈曾于《百城集》杜撰一故事讥讽具德弘礼。看来,木陈对汉山一系多有不满。

     

    然而,木陈在未入京晋见顺治之前,曾有黍离之思。其与忠义士大夫等,《荐严》有疏,《春葵》有风,不胜原庙之悲,极写煤山之痛。然而,一旦入新朝,则完全改变。木陈还将其入京经过,写成《北游集》以夸耀恩遇。甚且在天童寺建奎焕阁、平阳寺建奎焕楼。甬上董道权作诗讽刺,"文字传灯记北游,锄山拟筑御书楼,从今不哭新蒲绿,一人煤山花鸟愁。"木陈的弟子甚至因此拿刀追杀董道权。

     

    木陈还撰《从周录序》将明比作商,而清作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实际上,佛教为了自身利益常常依附统治阶层。所谓"法无国不立。"但为了依附统治者,而背弃道义往往会得到相反的效果。玉琳通秀为最早受顺治帝召见的僧人之一,但其后嗣不足。雍正竟指派他人填入。后来,竟有僧人冒充"奉旨进京"。乾隆帝大为恼火,将其辈分贬了一级。清初僧团派别之争,使得雍正帝参与其中,可见其盛也。

     

    陈垣在检索这段历史时,正值日寇入侵平津,当时不少汉奸渡海朝拜、得意洋洋。正如陈寅恪在序《明季滇黔佛教考》时所谓,陈垣此著大有深意。

     

    然而,陈垣后来亦参与政治,某些方面仍然令人惋惜。

     

    可见,人人均是俗物,为了利益,罔顾道义,僧人、吾人亦难免矣。

     

    February 13

    子鼠

    又一个轮回
    在生命中,子鼠
    虽然微不足道、渺小
    被鄙视,被围攻
    却象征一个新的开始

    听说你的祖先来自遥远的东方
    比人类还要久远
    你的生存能力无人可以媲美
    在水深火热、天崩地裂之时
    仍然能够挥洒自如
    全凭那锋利的牙齿和惊人的忍耐
    在缝隙中,如同大道康庄
    被重重压迫,仍然坚强
    全然不顾这个世界对你是多么不公、不义

    天生烝民
    你在默默的行使着天赋之权柄
    最卑微的伟大者
    往往是那些沉默的大多数
    子鼠,子鼠
    听得见历史中的摇旗呐喊
    看得见鼎革时的腥风血雨
    谁是前行的负重者?
    谁点燃大漠孤山上的狼烟?
    谁在耕耘,谁在祭奠,谁在饮泣
    谁在此时此刻,无声的为你鸣冤?

    从诗经中的硕鼠
    到文革时的四害
    从欧洲中世纪的黑死病
    到好莱坞电影中的鼠疫
    人民之公敌,历史之罪犯
    幸好还有米老鼠和精灵鼠小弟
    他们在为你正名
    可是,这帮人,不会真正喜欢你
    盘剥者不会喜欢你
    统治者不会喜欢你
    独裁者不会喜欢你
    那些高高在上者不会喜欢你

    子鼠,子鼠
    又一个轮回
    那些恐怖故事还要轮回么?